2024年1月29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对《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2月27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共征集了1条意见和建议,现将意见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或建议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通知第八条:鼓励引导基层就业,执行完往期政策,且不应增设新条件:(需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 【往期政策】2022年基层就业补贴政策: (一)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到江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该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在蓬江、新会、江海、鹤山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台山、开平、恩平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 经向市民了解,其希望在本文件中继续实施基层就业补贴,已向市民解释,由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已将该补贴合并为粤东西北基层就业补贴,我市无法继续实施,故不采纳该建议。市民表示了解,对意见采纳情况无异议。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