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的批复
台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请审批的《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大江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推动大江镇打造"智造强镇•侨韵古埠"。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至2035年,原则上大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5平方公里(2.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公里(2.10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39平方公里(1.41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两心三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打造大江、公益两个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国道G240改线、省道S273等主要干线打造产城融合拓展轴、区域一体化联动轴和临港产业发展轴,促进南部园镇一体发展区、北部临港产业发展区和中部优化提升发展区协调发展;维育"一屏两廊一片"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构筑由雷公岭、笔架山等自然山体,潭江和公益水等河流以及镇域广袤良田组成的农田生产、景观、生态的复合空间。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立足自身发展优势,坚持制造业当家,做强金属新材料及装备制造业产业,做优红木家具制造和特色文旅产业,提升现代农业、港口加工与物流、船舶制造等优势产业,优化用地空间布局,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促进镇村产业集聚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进一步深化八镇联动,加强八镇之间的衔接,引导八镇相向而行,统筹安排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强化城市设计对空间和风貌引导,推动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更好满足外来人群就业安家需求和全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管理通则,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并加强农村用地、农房建设风貌等方面的管控和引导,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胥山纪念堂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公益古埠、新宁铁路遗址、古驿道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结合特色生态文化景观资源,打造山水、田园、侨乡特色交融的城乡景观风貌。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设施布局,预留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地质灾害、洪涝风险、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筑牢生态屏障,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开展大江河小流域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大江"。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大江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做好详细规划编制。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台山市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本次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准。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