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办理方式包括:“先还后贷”,借款人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以贷还贷”,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受托银行指定账户,直接用于归还借款人的原商业贷款。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各受托银行依据《置换办法》相关规定自主确定,建议申请人提前向受托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