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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危货运输经营至少需几辆专用车?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0:11
来源: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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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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