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江门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2023年8月2日,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意见来源
意见
处理情况
L**O
(180**
**5023)
建议在该文件明确办理申领补贴的要提交资料和具体流程。
非常感谢市民提出的宝贵意见。本《管理办法》为我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次修订完成后,后续将印发相关申报工作启动的通知文件,届时将会有办理和申领补贴的具体《申请表》、《操作指引》等文件,请后续继续关注我局官方网站文件发布。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