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本: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图解: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江府办函〔202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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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本文有删减)
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财政部 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 号)相关要求,确保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部署要求,立足江门“中国侨都”定位和消费市场特点,以激发消费活力、拉动经济增长为核心,以有奖发票试点为抓手,聚焦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结合我市优势消费场景,构建“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安全规范”的工作格局。通过优化活动设计、强化部门协同、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宣传推广,推动惠民生与促消费深度融合,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激活消费内生动力,为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打造具有特色的促消费试点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引领、因地制宜,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国家三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江门侨胞资源、特色消费场景及产业基础优势,科学设定活动规则与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贴合地方需求,助力“广货行天下”与消费扩容。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抽奖流程,邀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公示中奖结果,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处理异议,保障活动可追溯可核查。
聚焦安全便捷、普惠利民,依托信息化搭建便捷渠道,优化发票核验兑奖全流程,降低参与门槛,严守信息、数据及资金安全,让政策红利直达群众。
强化协同联动、全程监管,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运用技术核查消费真实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突出侨韵赋能、融合增效,联动侨都咖啡节等本地活动及特色商圈、侨资企业,打造“政策+活动+场景”组合拳,形成消费提振叠加效应。
(三)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活动,有效激发消费者消费与索票积极性,带动零售、餐饮、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消费增长,推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强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开具发票,提升试点领域发票开具率、使用率及管理规范化水平,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探索形成贴合江门实际、可复制推广的有奖发票试点模式,健全部门协同、资金监管、宣传推广、绩效评价等机制,为长效促消费工作积累经验;让消费者享受实实在在的福利,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活动参与人数、有效发票量稳步增长、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二、实施内容
(一)抽奖条件。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7 月 31 日期间,江门市内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本人实名的价税合计金额100 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1.已作废或红冲的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5.受票方未实名的普通发票;
6.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二)抽奖规则。
抽奖活动采取“即开即奖(小奖普惠)+定期开奖(大奖惊喜)”的双重激励模式。
1.第一次开奖:即开即奖。
开奖规则:系统自动核验并即时开奖(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抽奖,且同一用户每日可参与抽奖最多不超过5 次,参与次数于每日 24 时重置)。
奖项设置:设置 5 元、10 元、20 元、50 元、100 元等多个档位的现金或红包,单笔奖金最高不超过100 元。
2.第二次开奖:月度抽奖。
开奖规则:每月一次,系统自动对参与过即开即奖活动的当月发票进行月度抽奖。
奖项设置:分为“固定奖项”和“主题奖项”。
(1)固定奖项。现金大奖设 100—800 元等多个档位。
(2)主题奖项。按月设立特色促消费主题,匹配相应“特色奖项”。
动态调控与弹性运行机制。
建立全周期动态优化策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动态调整细节,针对传统重大节日及新兴消费节点,优化奖项结构、提升中高档现金红包中奖权重。
(三)抽奖系统。
江门市有奖发票抽奖系统整体架构采用“云端部署+多端接入+国省两级联动”模式,严格按照统一技术标准预留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的接口,后端对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平台,前端支持主流支付平台小程序接入。
(四)宣传推广。
江门市有奖发票试点按 “预热期、爆发期、持续期、收官期”四阶段推进。预热期权威解读政策、筑牢安全预期;爆发期布设商户物料,实现扫码即抽红包;持续期结合月度主题联动本土产业、品牌开展抽奖与宣传;收官期展示成果、强化市民参与感。构建“线上+线下”双向宣传矩阵,全方位扩大活动知晓度与参与度。线上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本地主流媒体及社交账号,解读活动规则、播报中奖动态,定向推送至目标消费人群,覆盖海内外目标人群;线下在商圈、餐饮街区、文旅景点、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景,通过海报、横幅、电子显示屏及工作人员引导,提醒消费者主动索票参与,营造“全民参与、乐享消费”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风险和舆情防范。
构建“源头防控、过程严管、事后追溯”的全链条风险防范体系,重点加强对虚假发票、恶意发票红冲、系统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防范,确保活动公平合规、资金安全可控。同时建立“风险研判—快速响应—正面引导”的全链条舆情应对机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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