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医保局蓬江分局联合蓬江区社保局对蓬江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专项检查,发现5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轻病住院和分解住院的违规情况,涉及违规案例8例,违规金额141930.05元。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表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违规问题
违规例数
违规金额(元)
1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
分解住院
2
42700.80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轻病住院
3
31390.66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36055.89
4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卫生院
20099.65
5
江门市蓬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11683.05
合计
8
141930.05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上述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费用141930.05元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将违规案例纳入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评扣分项目。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