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核,准予以下医疗机构停业。停业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止。
江门文洁珍诊所,法定代表人:文洁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73号303号商铺,登记号:440701PDY03149X17D2112。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日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核,准予以下医疗机构停业。停业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止。
江门文洁珍诊所,法定代表人:文洁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双龙大道73号303号商铺,登记号:440701PDY03149X17D2112。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