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办【2021】46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法治委〔2021〕4号)、《关于印发<2021年江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普办〔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现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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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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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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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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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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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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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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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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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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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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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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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
2.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3.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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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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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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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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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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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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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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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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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纳入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要内容,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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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执法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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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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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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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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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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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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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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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组织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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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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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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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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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合案例学习法制审核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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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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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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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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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同时派发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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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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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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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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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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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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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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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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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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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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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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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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