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办〔2020〕46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法治委〔2020〕4号)、《关于印发<2020年江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普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现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序号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普法目标
|
责任部门
|
|
1
|
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
法规与标准科
|
|
2
|
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
以民法典、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为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
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
办公室牵头,法规与标准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执法监督二科按照职责配合
|
|
3
|
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
1.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3.重点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局机关党委
|
|
4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
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
法规与标准科、人事科
|
|
5
|
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1.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组织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
3.按照市普法办工作要求,举办两期民法典专题讲座(其中包括一期生态环境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民法课。
|
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履职实践中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
法规与标准科
|
|
6
|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
|
结合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
|
7
|
生态环境法制工作人员
|
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结合案例学习法制审核知识。
|
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法制审核水平。
|
法规与标准科
|
|
8
|
固废产生行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
组织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危废产生企业,参与旁听涉危废公诉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
|
有效地提升全市重点行业固体废物合法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
法规与标准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
|
|
9
|
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
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同时派发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做好现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守法意识。
|
执法监督二科
|
|
10
|
社会公众
|
1.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
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
|
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法规与标准科
|
|
2.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3.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办公室、法规与标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