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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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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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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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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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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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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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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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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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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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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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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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其中年产聚氨酯分散体400吨、聚氨酯-丙烯酸杂化分散体16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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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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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鹤山市龙口三连预处理站。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性聚氨酯树脂生产废气依托现有项目1套"三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焚化炉"设施处理处理,处理后由15米DA008排气筒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米DA016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17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由15米排气筒DA008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减缓运营期噪声影响。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0-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资源回收单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定期监控的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治。根据项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的不同,将全厂进行分区防治,分别是: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设施进行检查,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污水输送管道尽可能架空敷设,同时施工过程中保证高质量安装,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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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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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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