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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16:40:15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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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交港函[2015]236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检查要求,组织各相关港口经营人进行自查和自纠,属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督查核实,形成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情况报告,并填写《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2015年11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联系人:梁伟添,电话:3532449,电子邮箱:727807441@qq.com。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pdf
交水函[2015]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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