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工〔2017〕121号
各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印发
(点击下载 粤财工〔2017〕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