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类、扬尘污染类)》(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2024年4月3日,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告,对《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类、扬尘污染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4月15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收到反馈意见一条。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1
第三部分“扬尘污染类”第1项“施工单位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的”的违法情节和后果的表述易造成误解,建议将“未建立”修改为“缺”。
采纳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