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告,对《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11月23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1
建议:由于荷塘镇、棠下镇和潮连街道三个区域是郊区,属县级人民政府管辖;同时三个区域的用水收费及管网没有完全接入市区水务系统。建议保留原《管理办法》中第四条关于蓬江区的征收范围不含荷塘、棠下镇和潮连街道的内容。
采纳。
按意见修改。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