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023年2月21日,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告,对《江门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22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收到反馈意见两条,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1
建筑垃圾的收集场所都不在市区,建议为一般居民处置装修垃圾提供指引。
采纳。规划第十二条中“收运设施”中已对城区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原则进行明确。
2
建议规划建设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场,以适应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逐步改用新能源汽车的行业绿色发展趋势。
采纳。已在规划文本第十七条“固定式资源化处理设施规划”中增加相应的内容。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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